根据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》,为做好我园2015年招生工作,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需求,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,促进招生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特制定本简章。
一、招生对象及人数:
出生年龄 | 班别 | 招生人数 |
2012年9月1日—2013年8月31日 | 托班 | 50人 |
2011年9月1日—2012年8月31日 | 小班 | 60人 |
2009年9月1日—2010年8月31日 | 大班 | 10人 |
二、招生办法
幼儿园面向小区和社会招生。为保证小区业主子女入园,招生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,剩余学位则面向社会招录。若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,则在小区业主子女中按登记报名的时间先后进行招录。
三、招生工作流程:
时间 | 工作流程 | 注意事项 |
5月4日——5月8日 9:00-11:30 15:00-16:30 | 预报名登记排队 | 请家长带上孩子来园见面,及做预报名登记。 |
5月15日 | 确认录取 | 1. 幼儿园电话通知家长来园领取《录取通知书》; 2. 按照幼儿园指定时间和要求,带孩子到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新生入园体检,体检合格方可入读。 |
5月28、29日 | 办理入学手续 | 1. 出示以下资料审核:户口薄、出生证、房产证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、幼儿预防接种证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到幼儿园报名。资料审核后原件返还家长。 2. 幼儿体检合格证明。 |
四、收费标准:
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 |
保教费 | 2100元/月 |
伙食费 | 15元/天 |
生活用品费 | 1000元(一次性) |
五、联系方式:
(一) 报名地点:南洲路博景街1号御景湾幼儿园内
(二) 报名咨询电话:胡园长 89200438 89200428
御景湾幼儿园
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